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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2-12-14
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22〕37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提升私募基金规范化运作水平,构建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

基金业协会下的双GP模式探讨

2022-12-12
2018年8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取消了双管理人备案的端口,暂停了双管理人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双管理人的模式已经不可行,但是双GP的私募产品仍持续被关注,本文将从实务角度出发对双GP模式进行探讨。双管理人备案被暂停,双GP还能继续备案吗想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厘清GP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概念以及关系,GP并不等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两者...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风控措施合同条款释义

2022-12-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风控措施合同条款释义1-对赌安排:指本基金与项目企业在达成融资(或并购)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项目企业可以行使一种权利(例如调整公司估值与投资价款);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本基金则行使一种权利。2-拖售权:又称领售权、强卖权或强制出售权等,是指如果有第三方向项目企业部分股东发出要约,要求收购该部分股东的股权,且这些股东接受要约,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2022-12-09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9.11.08生效日期:2019.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法〔2019〕2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2019〕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裁判指引

2022-12-09
发文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20.07.27生效日期:2020.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桂高法民二〔2020〕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裁判指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裁判指引桂高法民二〔2020〕19号一 、公司资本制的效力1.【公司资本制原则及其地位】公司资本制是公司制度的基...

买方业务和卖方业务的区别与发展

2022-12-06
什么是买方业务和卖方业务买方业务是投资银行从资本市场上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自营、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商人银行和对冲基金等业务,投资银行从市场上购买证券、股权或其他金融产品,因此是买方业务。(而卖方,就是投资银行向资本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比如承销、并购和经纪业务,投资银行向客户提供证券、财务顾问、过桥贷款和代理交易等产品和服务,因此是卖方业务)主要区别行业的最新发展表明,承销、并购等卖...

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有关的法律程序

2022-12-06
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有关的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有关的规定如下: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

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的背景、商业模式与发展趋势

2022-12-05
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的背景、商业模式与发展趋势一、背景先从宏观的角度看,实际上目前国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挺多,基本上一省一个(甚至多个),各地金融办直接监管。名字分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交易所两类,单从名称上看,交易中心不如交易所响亮,获批也相对容易。因此交易所数量较少,且经营相对稳健和保守,交易中心开展业务更加激进。除此外似乎区别不大,以下统一叫交易所。从国内金融监管的格局上看,一行三会监管下的...

2017060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2022-12-01
2017060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发布部门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高检诉[2017]14号· 发布日期: 2017-06-01· 实施日期: 2017-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 司法解释,两高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 邮政电讯,经济审判,互联网,经济...

20210501国务院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2022-12-01
20210501国务院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 发布日期: 2021-01-26· 实施日期: 2021-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防范和处...

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

2022-11-28
201705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 发布部门 :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 法释[2017]7号· 发布日期 : 2017-02-28· 实施日期 : 2017-05-01·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 司法解释,高法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 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最高人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业务办理指南

2022-11-27
【登记备案事项服务指南】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业务办理时间:2022-06-24一、办理事项信息1.项目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业务办理2.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重大事项变更业务二、办理事项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后履行报送手续三、设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

律师实务:私募基金设立和备案合规性梳理

2022-11-24
律师实务:私募基金设立和备案合规性梳理李佩璇律师 股权实务注:本文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等相关规则对产品备案要求进行规则梳理和整理。第一节 私募基金的备案要求 第一条 私募基金备案法律规则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年12月23日版)

2022-11-22
窗体顶端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年12月23日)为进一步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开透明机制,提高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申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备案完成后应当注意以下重点事项:一、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总体性要求(一)【法律规则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在募集和投资运作中,应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八)

2022-11-18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6年3月18日发布)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答:从已提交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情况看,总体上发挥了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尽职调查和中介制衡作用。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规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投资研究活动的通知

2022-11-18
关于规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投资研究活动的通知中基协字〔2022〕458号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为规范开展证券投资、研究活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管理规定,现将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证券投资、研究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相关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交易或者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建议的活动,包括...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2022-11-18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日期:2017-07-14中基协发〔2016〕4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相关通知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两年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

2022-11-18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7年11月 3日发布)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存在哪些不予登记的情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此将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及相关自律规则,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异常经营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指引

2022-11-18
异常经营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指引 第一部分律所资质要求及声明一、出具异常经营情形下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律所及签字律师应当符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八)》和《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第三项相关规定,并详细列明签字律师在证券基金领域从业经验。二、法律意见书声明项应当载明:“本所及签字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常经营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行为的通知

2022-11-18
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常经营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行为的通知时间:2020-03-23中基协字〔2020〕27号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基协发〔2018〕2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涉嫌存在异常经营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限期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为进一步规范异常经营专项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2022-11-18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四次理事会2018年3月23日通过)为了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业诚信约束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服务作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

2022-11-1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2022年6月版)为进一步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开透明机制,提高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法律规则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

2022-11-14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2022年6月版)为进一步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开透明机制,提高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备案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法律规则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则

2021-09-10
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实施细则,2020年3月31日正式实施。  明确创业投资基金项目投资时满足“早期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个条件之一即可享受反向挂钩政策  删除基金层面“对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合计投资金额占比50%以上”的要求  完善大宗交易环节反向挂钩政策,取...

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职权

2021-07-17
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职权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权经理职权监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之司法认定

2021-07-10
引言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现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上述法律规定中,《证券法》对虚假陈述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见《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及第一百七十三条等),而《若干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则规定得更为详细且更具操作性,实践中,法院在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0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1]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2021-07-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4日发布,自2015年12月24日起施行的两高工作文件。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下面我就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需要重点注意的具体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公司法》修改后公司诉讼案件的审理问题  2013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公司法》。新法在最低注册资本额、出资缴纳时间、出资形态三...

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证券虚假陈述的“重大性”要件?

2021-07-10
1.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重大性及系统风险的认定,均要结合虚假陈述的具体类别,在类型分析基础上确定时间点,采取“折合双标准综合说”判断重大性——常世芬诉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案例要旨: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重大性及系统风险的认定,均要结合虚假陈述的具体类别。理性投资者决策标准侧重于明确披露信息的类型,价格判断标准侧重于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因果关系作为联系侵权行为与...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实体争议焦点 之虚假陈述行为的重大性

2021-07-10
一、为什么需要关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备“重大性”?(一) 侵权方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信息重大性的认定探究

2021-07-10
针对重大事件展开虚假陈述是认定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主要因素,而在审理此来案件时主要问题在于信息内容过于重要。同时信息表露行为所涵盖的财务数据,对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利润、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影响额大小、投资者决策、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后企业股票走势等因素,是认定信息重大性关键因素。因此,就应针对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信息重大性认定展开全面分析与研究,以期为判决与企业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07-10
法释[200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三年一月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登记立案指南

2021-07-10
作者:一中院 发布时间:2020-06-08 14:17:25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为方便当事人立案,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规范立案窗口工作,提升立案诉讼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立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指南:第一节 范围第一条 证...

曹明哲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选择管辖与移送管辖

2021-07-10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选择管辖与移送管辖——兼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第10条的解释与管辖设计曹明哲 | 北京市一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助理内容提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投资者以其他虚假陈述行为人为被告在其他虚假陈述行为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申请追加发行人、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原告拒绝申请追加且不同意追加被告时,人民法院是否应移送案件至上市公司住所地法院为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争议问题。...

境外投资之37号文登记

2021-07-08
境外投资的概念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什么是37号文登记37号文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为“汇发[2014]37号”故简称37号文。通知中规定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即被称为“37号文登记”。境外投资与37...

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业规定

2021-06-29
【律师点评】:法律业务外包一直私募界通行的作法。法律业务包括公司建设与运营。私募股权类基金公司从设立,登记,募集,管理,退出,就是法律文件+资金流转的集合。因此,律师的法律合规和风控服务,在整个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中,是重中之重。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发挥自己的特长,将法律、财务等业务外包给专业机构。从形式上来看,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本体是投资,其余一切都可以外包,包括融资,法务,财务,行政。...

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解析

2021-06-16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2016]第4号)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何为投资业务,如何界定和判断呢。接下我们将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解析:1、风控负责人可以担任被投公司的董事吗?2、风控负责人可以加入投资决策委员会吗?3、风控负责人可以担任公司监事吗?01风控负责人相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

私募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2021-06-06
2016年对于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来说,可谓监管最严厉的一年。2016年年初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紧锣密鼓地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内控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公告》”)等一系...

证监会:6个私募基金违规运作的典型案例

2021-06-06
2017年7月1日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投资者保护办法。因此,对私募机构而言,加强投资者教育将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整理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私募基金投资者教育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1、私募基金借托管增信挪用基金财产(一)案情简介2015年3月,G 证券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作为托管公司与Y投资公司签署“××对...

中纪委要求对私募基金备案等市场广泛关注的权力要进行重点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2021-06-05
私募基金自从由中基协负责备案以来,一直争议不断,投诉、不满、备受指责,有人觉得备案比行政审批还难。比如对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别人都要考试,但是中基协一纸文件,直接认定24个人不用考试!让人难免产生权力滥用的联想。中纪委要求对私募基金备案等市场广泛关注的权力要进行重点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以下内容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在对证监会派出机构贯彻落实监察法情况...

合同中约定,双方均有权在“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样约定是否有效?

2021-06-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1994年11月27日 法经(1994)307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明传[1994]21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若当事人...

Term Sheet、SPA、SHA 之间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什么方面?

2021-05-21
Term Sheet - 投资意向书(TS)、SPA - 股票购买协议、SHA - 股东协议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 TS是SPA、SHA的前提和基础,一般来说,没有签署书面的TS 就开始...